通知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公告(含第三批调剂计划)
    2026-04-12 12:33   审核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5号)、《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湖南文理学院2026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等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程序,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调剂生的基本要求

    1.凡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见下表。

    二、调剂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及调剂系统操作要求

    1.本学院第三批调剂计划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名额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复试咨询联系方式

    0856

    材料与化工

    22

    工学(08

    化学(0703

    生物学(0710

    药学(1007)(学术型)

    药学(1055)(专业型)

    纳米科学与工程(1406

    QQ: 1093142165

    2.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顺序按如下规则依次(优先度A>B>C)确定:

    A.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名;

    B.一志愿报考0703化学专业、0710生物学、1007药学(学术型)、1055药学(专业型)、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名;

    C.调入志愿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不同的其他专业,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名。

    3.调剂系统操作:所有调剂考生须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操作,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第三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1212:00,调剂生源充足专业满12小时后,将适时关闭;生源不足的专业开放时间将适当延长。如有后续调剂,将另行通知。

    4.第三批调剂复试时间为414日。复试安排如下。

    1)复试内容

    资格审查:获复试通知后,各位考生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复印件;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考生提交《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扫描件。

    请各位考生以考生编号+姓名+专业为文件名,将资格审查资料发本学院工作邮箱。邮箱:3499526643@qq.com

    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测试链接:见附件1)

    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2)复试时间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资格审查

    心理测试

    综合面试

    1

    0856

    材料与化工

    413

    413

    414

    5.           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三、缴费流程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规定,复试费为120元。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公众号,选择“学生业务”→“非税网缴”,用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进入网络自助缴费平台,自助完成缴费。

    四、工作安排

    按照《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及本学院相关工作方案进行。

    五、工作监督

    1.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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