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研究生工作部是学校的职能部门,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以及研究生导师管理等有关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发展目标、方针政策、科技发展和社会需要,研究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加强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

    3、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确定研究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编制,在学校确定的框架内编制研究生业务经费预算,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优化配置有关教育资源。

    5、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6、组织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做好各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与管理、学位论文工作;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培养环节的督导工作。

    7、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制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8、贯彻执行学位学位条例,接受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审查学位申请人资格,安排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9、组织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管理、评估工作;组织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及考核工作;组织学校硕士学位培育点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组织和实施我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及兄弟高校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有关工作。

    11、做好本部门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和统计工作。

    12、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